为确保实验室干净、整洁,实验教学、科研有良好的环境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实验室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学院有关卫生工作的规章制度,实行卫生岗位责任制,实验教师及实验管理人员为所管理实验室的卫生责任人。
二、实验室内不准吸烟、随地吐痰,地面无废纸、痰迹、积水,不准堆放杂物,墙面和门窗无蛛网、灰尘,仪器设备、家具布局合理,摆放整齐且无积尘、浮尘。
三、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、除尘及空气调节净化设备,使室内温湿度及空气清新度符合人体健康要求及仪器设备性能要求。
四、卫生责任人及教师应组织学生进行实验后卫生清扫,定期组织相应的班级学生进行卫生大清扫,始终保持实验室具有良好的环境。
五、实验中心将定期检查实验室卫生。